根据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实际,决定根据全市社区工作者员额内缺额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补充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宁安市宁安农场社区社区工作者4人。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或具有宁安市石岩镇、宁安农场户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根据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进行招聘,需具有宁安市本地户籍(宁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具备社区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以往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或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拒不改正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内报考人员需要到宁安市委社会工作部205室现场报名(宁安市宁古塔大道76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存有电子版材料的U盘,咨询电话0453-7697003,0453-7697002。
2.报考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网上下载填写的《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补充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③网上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在报名时间内);⑤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⑥招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⑦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⑧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需出具社会工作师证书纸质版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份或电子打印版2份,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本人签字承诺真实有效;⑨有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需放宽年龄的要出具盖有所在社区及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⑩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原则上计划招录人数与符合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可以组织考试,低于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址在宁安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宁安市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测试共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拟于12月21日进行笔试,具体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公示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组织政审
由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通过人员开展政审工作。
四、公示及试用
根据政审结果,在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给予办理聘用手续,自愿放弃招聘机会的,须由考生本人签订《放弃应聘资格说明》,依据招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按当地社区工作者岗位兑现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职业资格津贴。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如在工作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须提前6个月主动提出并完全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六、其他
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形的,或因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均依据招录岗位当前环节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考总成绩在本届任期内有效,期间若因社区工作者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本公告由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补充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
开招录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6日
原文标题:宁安市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补充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ningan.gov.cn/nasrmzf/c104583/202412/c03_9851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