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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 | 2024-12-1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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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就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有关事宜

  根据《公告》及有关规定,因部分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研究,降低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珠心算研究中心)期刊编辑部岗位(岗位代码:05200302)面试开考比例。面试过程中,招聘岗位如由于考生缺考等原因出现仅1人参加面试的情况,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为考生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不予录用。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702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联系电话:0451-53607056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各1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五)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六)有任职资格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在职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放弃面试资格,需打印《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并手写签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ljcztrjcj@163.com)。

  2.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未在规定期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在黑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0451-53607056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有关事宜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446&selected=gc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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