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已公布,按照《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体检、考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5年1月10日(周五)早晨5:30
集合地点:巴彦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要事先粘贴好双面胶),同时自备体检费用,缴费方式为现金(具体体检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至12个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如考生隐瞒或因个人原因未告知相关真实情况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要准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在体检当日集合时至体检工作结束前,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医护人员检查口腔等必要情况除外),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后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更改,要及时联系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更改备案。
附件: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原文标题: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bayan.gov.cn/hebbyx/c104978/202501/c01_10361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