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春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嘉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近期我县将履行体能测评程序,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共计9名考生(因入围体测环节考生彭世澈联系招考部门主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按照此考生所在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所空名额由考生崔鸿鹏进行递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时间:2025年1月21日(周二)13时30分;
地点:嘉荫县消防大队院内(恐龙大道174号);
要求:考生应于体能测评开考前10分钟达到考场,开考后未达到考场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对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或体能测评出现不合格的,不再对其履行后续考察、体检工作,并按照该考生所在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另外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嘉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体能测评表(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并按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
3.考生自备运动服装、鞋及饮用水。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严禁使用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5.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796508189。
附件1:嘉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嘉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体能测评表
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联考嘉荫县公安局安保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评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jyx.gov.cn/jyxrmzf/c104061/202501/3883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