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政策性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3月20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审核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3号,哈尔滨公证处3楼308会议室。
三、审核要求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或审核材料不全且在审核时限内无法补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含)。咨询电话:0451-84689567(工作日8:30—17:00)。
四、政策加分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二)《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三)《哈尔滨市司法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1);
(四)我省“项目生”和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对应类别需提供: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签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地、服务单位、服务岗位、服务期起止时间、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服务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地、服务单位、服务岗位、服务期起止时间、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生。
(1)黑龙江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服务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地、服务单位、服务岗位、服务期起止时间、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1)《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服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地、服务单位、服务岗位、服务期起止时间、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
6.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满2年的人员。
(1)劳动合同(只提供最近时间段内满2年合同即可);
(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服务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开具的考核等次证明1份(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
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五)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考生”需提供:
(1)批准入伍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服役起止时间、岗位)并加盖公章。
(2)退伍证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需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或毕业当年上半年应征入伍,其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以及现役期满退役3年外的考生不在此加分政策范围内)。
(六)“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上级党委审批的到村(社区)岗位任职党组织书记的材料或加盖党委公章的选举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上级党委考核认定近3年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哈尔滨市司法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承诺书》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原文标题:哈尔滨市司法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071/202503/c01_10492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