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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牡丹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体能测评公告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5-04-0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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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25年度牡丹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

  (一)现场资格确认范围

  无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报考2025年度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位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折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有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报考2025年度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位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折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8日8:30至4月9日17:00(各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地点:牡丹江市党群服务中心1楼大厅(牡丹江市东安区威虎山路1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所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材料

  ① 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 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③ 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详见附件2)。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保管证明

  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与主管部门共同出具,一并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需档案保管部门与所在单位共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非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样式可参照附件4或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5.《退伍证》

  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项目生职位的或者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报考退役军人职位的,均应提供《退伍证》。

  6.项目生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生职位的人员,身份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7.其他材料

  报考限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将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证等生源地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考生须自行下载承诺书(详见附件5),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上顺序提前自行装订好,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有关要求

  1.资格确认过程中,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排队走专用通道,等候期间保持安静,不得闲聊、喧哗,严禁吸烟。资格确认结束后应及时离开,请勿逗留或聚集。

  2.考生应按指定时间,由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招考部门联系并提供放弃声明(详见附件6)。

  3.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规定依次递补。审核人员将于2025年4月9日17:00前通知有关递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5.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报考牡丹江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司法警察职位,并在4月8日至4月9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2日8:00—17:00(各职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

  集合地点:牡丹江市第一中学友搏体育馆游泳馆门前(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街与威虎山路交叉口西南220米)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行。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考生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3.考生须自备饮用水,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

  4.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只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

  5.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等行为,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对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附件:附件1:牡丹江市各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档案保管证明.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6: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7:体能测评各职位时间安排.xlsx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2日

  原文标题:牡丹江市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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