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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鹤岗市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 | 2025-04-0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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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鹤岗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5年4月9日(8:30-11:00,13:30-16:30)

  二、现场审核地点

  (1)报考市直及区级岗位:鹤岗零工市场(南山区六号街道北红旗路71号,鹤岗职业技术学校右侧);

  (2)报考萝北县岗位:萝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社保大厅西侧楼一楼;

  (3)报考绥滨县岗位:绥滨县人民办事中心510室。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申请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的考生,按照《鹤岗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鹤岗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材料表》(详见附件1)要求,须本人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应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四、咨询电话:

  报考市直及区级岗位:0468-3230505;报考萝北县岗位:0468-6827575;报考绥滨县岗位:0468-787301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三)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2月17日(含)。

  附件:1.鹤岗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材料表

  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鹤岗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890&selected=gc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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