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打算国庆前往某地游玩,遂向甲借用其车辆,丙得知后请求乙带上他。乙开车在路上行驶时,因不 小心与其他车辆碰撞,导致丙受伤,此事故乙为全责。已知甲的车辆不存在缺陷,且乙有驾驶资格,驾 驶当天精神状态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此交通事故,由乙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B.对于此交通事故,由甲和乙承担赔偿责任
C.丙为无偿搭乘人,可以酌情减轻乙对丙的赔偿责任
D.丙为无偿搭乘人,可以酌情减轻甲对丙的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民法)知识。 第二步,A项、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 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 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 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 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 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 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 错的。本题中,甲的车并未存在缺陷,且借车人乙的各项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故甲对此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存在过错,因此不对此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损害的赔偿责任应由乙承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 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的除外。本题中,乙作为车辆驾驶人,因不小心与其他车辆碰撞导致事故,且被认定为全责。但考虑到 乙在驾驶当天精神状态良好,具备驾驶资格,且驾驶的车辆不存在缺陷,因此可以推断乙并无故意或重 大过失。在此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可以酌情减轻乙对丙 的赔偿责任。C项正确。D项错误。 因此,选择A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