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度考录人民警察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垦区、林区公安机关职位和公安机关特殊招录职位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时间地点
(一)体检对象。本年度报考垦区、林区公安机关职位或公安机关特殊招录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4月27日公布的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5月7日、5月8日分两批次组织实施体检。参加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6:00前到达指定地点,分组集合(考生体检时间、分组详见附件1)。
(三)集合地点。哈尔滨市人民体育场东南角(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与八区街交口靠体育场一侧)。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三、考生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
下载《体检表首页》(附件2),认真阅读填表须知(附件3)后,如实填写并打印相应内容。
(二)体检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面试(或笔试)准考证;
3.填写完成的《体检表首页》(附件2)。
4.体检费用男生760.7元、女生993.7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收费(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放弃本次录用资格处理。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要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体检时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相关情况,暂不进行X光检查。
(四)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同时,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4月30日(星期三)15:00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集合组别,准时参加体检”,发送至号码“15636095186”。示例:张某某1组,准时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5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垦区、林区公安机关)职位及公安机关特殊招录职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