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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

兴安党建网 | 2025-05-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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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

  按照《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要求,现对盟直有关部门(不含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乌兰浩特市以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阶段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二、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受理电话

  (一)盟直有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

  1.盟农牧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1359

  2.盟教育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6528

  3.盟卫健委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82332/0482-8266704

  4.盟融媒体中心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7615

  5.盟统计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328706

  6.盟商务口岸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7080

  7.盟医保局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1359

  8.盟工会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83016

  9.盟妇联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83016

  10.盟红十字会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6705

  11.盟史志档案馆岗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69717

  (二)乌兰浩特市有关所属事业单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8299698

  (三)阿尔山市有关所属事业单位举报受理电话:0482-7122624

  附件:1.盟直部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乌兰浩特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阿尔山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1日

  原文标题:兴安盟2025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www.xingandj.gov.cn/index.php?c=show&id=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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