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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测评公告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5-2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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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测评公告

  根据《2025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照笔试、资格复审和结构化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流程进行,现将人才引进各环节流程公告如下:

  一、笔试

  1.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领取笔试准考证。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将笔试准考证发送至各考生。

  4.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东会议室(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东200米)

  5.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于5月30日下午14:30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内公布。

  二、资格复审

  1.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生若出现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考生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1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标准化面试考场(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东200米)。

  4.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6:00-18:00。

  面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标准化面试考场(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东200米)。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轮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2.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在市司法局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在测评后至确定引进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仅可递补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三)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引进有关的参考书目和培训均与本次引进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生如要放弃,需在考察环节之前提出,如果考察及考察之后无故放弃的,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478—7988165

  监督举报电话:0478—7906165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1日

  原文标题: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202505/t20250521_69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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