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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人公告

桦南县人民政府 | 2025-06-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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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桦南县公安机关工作力量,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桦南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辅警24人。其中,A类岗位女性4人、B类岗位男性10人、C类岗位男性10人。须在留置看护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佳木斯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4年6月19日(含)-2007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的);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6.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已行为的疾病,须具备能够适应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强度的身体心理素质等条件;
  7.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蝶、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三方考试机构在现场资格确认环节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核、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nan.gov.cn)和春风人才网网站(https://hnfj2025.ibaoming.net/)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hnfj2025.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636)。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考者可于2025年6月19日9:00-2025年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条件计算时限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笔试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网上资格审查。三方考试机构将于2025年6月19日9:00-2025年6月25日17:00期间(后台审核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截止到2025年6月
25日17:00,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结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中上传以下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上传:
  ①桦南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⑤退役军人证明材料:
  ⑥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3.打印准考证。考生请随时关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的通知,按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报名网站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为:400-1629-400转1636。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10:1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人员。
  根据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加分。并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2.享受加分条件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及公示。加分资格认定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并一次性提供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并将享受加分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查询时间关注后续公告。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hnfj2025.ibaoming.net/)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总成绩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四)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10:1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报考者,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未达到规定体能测评10: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规定面试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原则上可缩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闹最低分数线。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桦南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3)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实施,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1.由桦南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被聘用人员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发放基础工资,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层级评定,执行工资待遇,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2.本次招聘是专门为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工作岗位补充警力,被聘用人员在留置看护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留置看护工作岗位。在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如被聘用人员出现不能正常履行留置看护岗位工作职责等各种情形,用人单位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相关事项提示
  1.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若桦南县公安局相关岗位因人员辞职、辞退或开除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将从本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增补,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
  4.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5.监督电话:0454-677711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桦南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桦南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原文标题:桦南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uanan.gov.cn/zwgk/Index/show.html?id=19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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