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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佳木斯考区)体检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5-06-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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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佳木斯考区)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报考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补充录用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名单中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6日(周一)上午6时50分。
      地点:大商新玛特(佳木斯店)北侧地上停车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页》(详见附件),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4.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5.体检费用550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费用不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6.须检查单侧裸眼视力的考生严禁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视力项目检查。须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应自备框架眼镜。
      7.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录用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体检集合时,考生需自备大信封及签字笔,将本人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不要携带笔记本、平板电脑等大件电子设备)关机并装入写有个人姓名的大信封中,按要求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过程中以组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体检环节的责任自负。
      2.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按时到场但因故未实际参加体检等致使职位出现空缺的,相应职位计划缩减或取消,不进行递补。
      3.体检结束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佳木斯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等候体检结论。体检存疑的考生,将于2025年6月17日12时前通过电话逐人通知并沟通确定复检有关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复检资格的责任自负。
      4.体检合格的考生(2025年6月17日12时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均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准备好资格确认时使用的有关材料原件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各招录单位将陆续启动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有关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5.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附件:体检表个人信息页.doc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佳木斯考区)体检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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