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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招聘报考指导:孙某和刘某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5-07-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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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母亲张某擅自将10岁儿子的姓氏改为继父姓氏,在引起纠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张某将儿子 的姓氏复原

  C.13岁的谭某由于患病,实际需要已远超原定抚养费,其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亲增加抚养费

  D.孙某和刘某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孙某就探望权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第 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A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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