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 号)精神,广泛开发高校辅助类就业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加强学院管理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佳木斯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厚德、强技、笃学、敦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拥有多个省级重点专业,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 https://www.jmsjs.org.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学助理: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招聘对象为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及其他要求,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佳木斯职业学院 2025 年招聘教学助理岗位计划表》。
注: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岗位职责
教学助理岗位由学院内各院(系、部)和教学单位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设立,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如协助教师准备教学资料、收集学生作业、辅助课堂教学组织、参与教学实验准备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佳木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于 2025年7月30日早8点— 2025年8月3日晚5点期间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45809959@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报材料说明:
⑴《佳木斯职业学院教学助理报名表》电子版;
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⑶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电子版。
注: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格式“招聘岗位 + 姓名 + 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2025年8月3日,学院统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
(三)面试
2025年8月5日进行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 15 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 15 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后,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佳木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协议。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3.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佳木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签订相关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教学助理岗位聘期 1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薪资待遇
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毕业:3500元/月。
以上薪资待遇每年按照 10 个月计发。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佳木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佳木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职业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54-8893339
监督电话:0454-8550835
佳木斯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佳木斯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教学助理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mszy.org.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