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笔试环节已结束,根据《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4:00—16:00。
地点:宾县人民法院(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在有效期内)。
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备案表等学历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及本科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期间须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出现因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无法联系到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2.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相同岗位且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届时将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3.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期间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9:30。
地点:宾县人民法院(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应于面试当日9:00前到达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安检时须密封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类电子设备。未按要求封存电子设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宾县人民法院将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保留其总成绩,视工作需要进行递补。
宾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0日
原文标题: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I5NTc0Mg==&mid=2658896289&idx=1&sn=8fad08ff8ea706baf369abcca0fd5fe8&scene=6&poc_token=HIcpA2mjP31e2CMBJ0HgazB22gxW2igD6fbWs3K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