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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为700余名主播偷逃税,MCN机构玩火自焚

人民网 | 2025-04-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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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热评:为700余名主播偷逃税,MCN机构玩火自焚

  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经查,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取名可以玩梗,公司运营却不能儿戏——以避税为诱饵,这家MCN机构大张旗鼓招揽主播,没想到,机关算尽仍难逃引火上身。

  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2022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强调,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成为逃税漏税的“重灾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随着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税务机关对偷税逃税的打击力度逐年增强。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些网红主播利令智昏,为了偷逃税款铤而走险。更有甚者,与MCN机构串通联合,试图通过隐匿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偷逃税款。

  这种自作聪明的操作,看似“双赢”实则“双输”。对于网红主播来说,尽管MCN机构作为支付方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但网红主播作为实际收入获得者,始终是第一纳税主体。换句话说,如果账号出现税务问题,网红主播难辞其咎。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MCN机构来说,如果不能做到依法缴税,不仅会给主播带来税务风险,自身也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从2024年6月商务部发布《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数治税”的新时代,税收征管系统不断升级迭代,已经具备了强大的大数据筛查功能,税务监管也因此更加科学精准。

  从头部主播因偷逃个税“翻车”,到电商企业、MCN机构偷逃税款被重罚,越来越多的案例说明,税务机关已经与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了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出击。数字经济绝非法外之地,在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自作聪明式的偷税逃税行为终不免玩火自焚。

  (责编:徐玉涵、曲源)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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