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为庆祝建国70周年安保提供充足的警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辅警20人(男性),其中退役军人14人,毕业生5人,具有A1驾驶证1人。
二、辅警性质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领导下从事非执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无前科劣迹;
(三)户籍所在地为庆安县;
(四)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6日及之后出生),毕业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A1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26日及之后出生),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辅警不在此次招录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自愿、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退役士兵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照片正面打印本人姓名。在庆安县政府网站《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公告》下载附表1: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表上所有文字除照片、本人签字及日期外均需打印,一式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发布公告:在庆安广播电视台及庆安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
4、报名地点:庆安县人社局干部股(政府一楼120室),咨询电话:432178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项目为1000米耐力跑、10×4折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体能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
(三)退役军人报名或录取没有达到规定人数可以从毕业生中进行调剂(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
(四)体检:对考试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聘用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辅警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领导下辅助正式公安民警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被聘人员上岗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公安局承担。
附表: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