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增加招聘岗位计划的补充公告》及疫情防控需要,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北安市公安局戒护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参加公安局戒护大队岗位面试的考生(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08:30(如因天气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测试,时间顺延)
地点:北安市铁西凤凰体育场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1000米跑 | ≤4′25″ | |
800米跑 | ≤4′20″ | |
备注 |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
四、体能测试程序
(一)体能测试考生在上午8:30到北安市铁西凤凰体育场体育馆正门门口集合,本人凭绿色健康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和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二)体育馆内进行纵跳摸高测试,场地内按测试高度悬挂物体。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悬挂物体,触摸到规定物体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三)体育场内进行女子800米跑(运动场2圈)和男子1000米跑(运动场2圈半),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为合格。测试时,考生采用站立式起跑,以“各就位”、鸣枪方式提示考生起跑,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之后起跑犯规的考生,均取消该测试项目的测试资格。计时员看到发令枪烟雾开表计时,当受测者的躯干部分到达终点垂直面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时间,记录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五、体能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分数,按体能测试标准确定考生是否合格。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二)考生须提前安排好时间,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件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在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8:30分之前未能到达测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安排补测。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在面试时间前14天内由省外抵达我省的考生,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境外返回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上述证件材料齐全、“龙江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或体温大于37.3℃的考生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点。除体能测试进行期间,考生进出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要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四)考生自带运动服装及运动鞋,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测试部门为考生准备号码布,考生必须将号码布四角平展佩戴在胸前。
(五)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承诺,如瞒报、漏报,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体能测试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考生在测试现场必须遵守测试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必须听从带队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规定和相关法规处理。
(七)长跑起跑时不采用分道跑,考生听到发令枪声后,可沿切线方向逐渐跑入内道,不要突然转向窜入内道,以免绊倒或影响其他考生的跑步行进。考生在跑步行进过程中,一般从外道超越,如果要从内道超越前面的考生,不能推搡前面的考生,也不能触及道轨内圈地面。起跑犯规、途中摔倒或其他原因,未能完成测试的,体能测试成绩为不合格。
(八)考生应做好测试前热身准备等工作,长跑结束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防止出现意外受伤等问题。测试中,一旦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自动停止测试,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如发生意外,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每项测试后,考生需在成绩登记册上签字确认自己的体能测试时间。
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