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0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招聘20人公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 2020-11-16 11:27

收藏

  为了落实《关于全省高校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鼓励我院优秀毕业生参与学院教学实验、行政、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拟面向我院2020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实验助理、行政助理、辅导员助理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2020届统招本、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0日

  报名材料:个人应聘简历(含高中以后学习经历、本人主要代表性成果及实习实践经历),后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岗位特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各项奖励证书等),以及可证明本人从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材料提交:各专业部学工办负责统计、初审报名材料,并上报招生就业科。

  四、考核

  本次用工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评委根据岗位要求提问并现场打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教材>>>>《面试技巧》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用人科室负责人负责制,贯彻公开、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招生就业科联系各用人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为具体用人科室。非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编制内聘用。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招生就业科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招生就业科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doc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