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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 2020-11-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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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师[2004]27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齐齐哈尔医学院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㈠范围

  我院2020年新入职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㈡基本条件

  1.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

  2.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3.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㈠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个人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5)。网上申报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套印)等相关表格。(11月18日—11月25日)

  注:各附属医院的网上申报工作由本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填报,并按要求指导其填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错报、漏报、重复报。

  ㈡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填报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体检表要求签字盖章。体检须在现场确认认定材料前完成。

  ㈢各相关单位自行准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档案袋封皮详见附件2)

  ㈣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㈤现场确认。学院本部各部门及附属医院将申报人员材料派专人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并协助进行现场确认。(11月26日~11月27日)

  1、时间安排:

  ⑴11月26日 院本部

  ⑵11月27日 各直属附属医院

  2、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套印);

  ⑶身份证原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

  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⑸《个人承诺书》(1份、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1份、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⑺由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

  ⑻师德考核评价表(1份);

  ⑼2020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

  ⑽在编教师必须提供从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打印出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聘任制教师,必须出具与学校正式签订聘任合同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院本部由人事处提供,直属附属医院由人事科提供)

  ㈤公示。经现场确认我院参加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材料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11月27日-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认定工作的程序规范化、制度化。

  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

  联系人:孙超 韩金伟 电话:2663336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doc

  附件3:《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4:《师德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5:《个人网上报名填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6:《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xls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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