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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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开遴选公务员12人公告

龙江先锋网 | 2021-04-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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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决定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遴选职位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的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的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省内中直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职位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遴选公务员12名,其中:文字综合职位4名、财务职位1名、环境执法职位7名。

  省生态环境厅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生态环境督察局(为厅派出机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各1名,其中:哈尔滨生态环境督察局环境督察职位1名;牡丹江生态环境督察局政策法规职位1名;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生态环境督察局文字综合职位各1名。

  职位详细情况见《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职位计划表);

  3.第一学历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个别职位的报考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详见职位计划表);

  4.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具有《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应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8时30分—5月13日17时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龙江先锋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并于5月19日以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笔试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预计为5月22日。

  同一职位网上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5:1,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职位。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所报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遴选名额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②资格审查地点: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③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从龙江先锋网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免冠一寸彩色近照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④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龙江先锋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名额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五)组织考察

  由厅党组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和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遴选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

  四、监督与咨询

  (一)由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13029

  (二)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13023、87113068、87113022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doc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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