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5.35(含)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时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如在两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6.应聘“双师型”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原则上均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在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应聘其他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双师型”、其他教师岗位详见《牡丹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参加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