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待遇
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公示及聘用
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牡丹江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