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其工作岗位按报考考生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