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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受理使用第二学位专业进行报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在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落户(不包含2021年7月1日当日)。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分期尚未结束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