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泰来县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泰来县所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按照(教师厅[2019]1号)文件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四、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2021年9月15日-9月27日)--体检(10月2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10月18日--10月25日)--审核认定(11月2日--11月30日)--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0日)。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应首先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比对提交有关信息。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泰来县教育局。
1.国考合格人员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
2.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已下载打印的《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上传后查看是否清晰。
3.信息(含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5.如因申报人错报、漏报或迟报信息,申报提交不成功或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责任自负。有意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的,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泰来县教育局人事股(207室)
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1寸彩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2)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彩色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6)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在泰来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安排在10月25日前完成(周日除外),体检标准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我县教育认定机构不提供邮寄证书的服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通过泰来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进行公布。
(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到现场确认时间;在进入认定机构时要按要求自觉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事项;在确认现场保持肃静和有效间距,自觉排队。
附件:
泰来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泰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ilai.gov.cn/pages/614046371d41c88e9457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