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分为二级学院(部、处)和学校专家组两级面试,二级学院(部、处)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3(辅导员岗位面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3。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教学、科研、实验、医疗等岗位面试一般由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组成;管理等岗位面试一般由岗位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
附属医院面试形式参照学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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