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考合格线根据不同级别,有不同规定。具体如下:
1.报考省级招考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 80 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35;
2.报考市县级招考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 75 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 30 分,申论不低于 35 分;
3.报考乡镇级招考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 70 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30 分。
4.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线,若加试科目成绩为零分,不允许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