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王和小张系工友, 因琐事发生纠纷后互殴, 小王将小张打成轻伤, 公安机关
立案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小张也表示了谅解,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 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C.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D.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刑事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以下案例中, 有关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某民营企业的经理私自将公司的闲置仓库出租给附近的工厂并收取高额租金,
构成贪污罪
B. 喝醉的乙在路上遇见情敌老王, 神志不清下将其打成重伤, 不需负刑事责任
C. 货车司机丙开夜车疲劳之际将路人撞飞, 急忙给老板黄某打电话, 黄某吩咐丙
逃跑, 后路人因未及时得到救治死亡, 则黄某是这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共犯
D. 丁某帮助想要承接一项目的钱某认识了该项目的政府负责人金某, 并建议钱某
赠送给金某价值十万余元的礼物, 后钱某顺利获得该项目, 这一过程中丁某未构成
犯罪
1. 【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 112 条,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控告、 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迅速进行审查,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 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 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后不得撤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是国家代表被害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案件撤销的, 应当是人民检察院撤销立案。
因此, 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 16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 或者不起诉, 或者终止审理, 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A 项属于 (一)。
A 项正确。 B 项、 C 项: 根据 《刑事诉讼法》 290 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 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B 项和 C 项正确。
2. 【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 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 《刑法》 第 133 条交通肇事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5 条规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 单位主管人员、 机动车辆所有人、 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C 项说法正确。
因此, 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 《刑法》 第 271 条职务侵占罪规定, 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甲某的行为犯了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 A 项说法错误。
B 项: 《刑法》 第 18 条规定,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 . . . . . 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B 项说法错误。
D 项: 《刑法》 第 392 条规定,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情节严重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 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 促成贿赂交易。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 沟通关系、 引荐、 撮合, 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 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数额在 2 万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因此丁某构成了犯罪, D 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