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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招警专业科目知识点集萃——武器的使用(二)

黑龙江华图 | 2021-11-3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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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
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
场所或者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
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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