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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军队文职法学摸底试题: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

华图教育 | 2021-11-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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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

  A.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B.李某,非中共党员,某市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C.王某,非中共党员,某县杨水村村委会副主任

  D.丁某,中共党员,某市民营化肥厂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

  员。由此可见,是否受到监察与是否履行公职有关,而与是否为中共党员无关。丁某,民营化肥厂负责人,不履行公职,不是受监察对象。D 项错误,但符合题意。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A 项:张某,人民医院副院长属公办的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应受监察。A 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B 项:李某,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受到监察。B 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C 项:王某,县杨水 村村委会副主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应受到监察。C 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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