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报名岗位分别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具体组织开展,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按照要求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等相关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应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报名人员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人员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报名人员,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人员,直接参加面谈。未来得及网上报名的人员,可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通知的面谈时间,直接到面谈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