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试题资料

首页 > 黑龙江公安招警考试 > 试题资料

2021年招警考点集萃:强制措施拘传

华图教育 | 2021-12-23 14:40

收藏

  强制措施

  (一)拘传

  1.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

  2.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点击查看>>>相关图书推荐

  点击查看>>>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教材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