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车站和边检通道等口岸设立的边防检查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是我国出入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共有海、陆、空对外开放口岸305个,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302个。目前,全国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均为人民警察编制,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领导。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口岸出入境秩序,防范和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及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及其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边检总站履行下列职责:一是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三是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四是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