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2022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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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应聘人员要求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和学位证。
(五)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应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应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一)入选“大北农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高端青年人才
A类:在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的博士,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导师的博士。
聘期内年薪20至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0至80万元,安家补贴40至50万元(其中15万元是省E类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B类: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和985院校博士。
聘期内年薪15至1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至50万元,安家补贴30至40万元。
其中,博士后、国内“双一流”高校博士、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博士还可获得《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中15万元安家补贴。
(二)其他博士
给予科研经费10万元、学位培养补贴费10万元(哈外单位给予15万元),院机关从事管理岗位博士不享受。
引进博士,每人发放生活补贴700元/月(哈外博士1000元/月),连续发放5年。聘任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自聘任当月起,生活补贴降为500元/月(哈外800元/月),与之前生活补贴发放时间累积计算,满5年周期为止。
聘任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新获得“农科英才计划”支持的,生活补贴发放到聘任当月,或“农科英才计划”支持当月停发。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30日16:00。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至12月12日16:00。
3.报名方式:
扫码或者【点击进入】进行线上报名。
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以上方式报名,详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照片须为白底二寸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5)报名无需缴费。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至12月12日16:00。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结束前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缩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
(三)考试
应聘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须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按照招聘岗位需求分为作物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生物信息学、畜牧兽医学、食品科学、园艺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中药学、财务综合、行政能力测试等14个笔试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70%,详见《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计划表》;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022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材+历年真题2本
2.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与笔试同时进行,需携带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只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一轮加试。
(四)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
1.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人选情况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形的。
系统内职工亲属报名参与公开招聘情况时,在报名阶段必须同步报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有关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谨遵届时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扫描双码,出示48小数内核酸检测报告。
九、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咨询:杨老师:0451-86666595
报名软件技术指导:17603621052
监督举报:0451-86635311
省农科院网址:http://www.haas.cn/
十、公告解释与实施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22年11月2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ECF2397FA186B534E0530A0012AC5AF8&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