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明晰农业水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农 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 制度试点,制定轮作休耕规划。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 利用。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海洋渔船“双控”和休禁渔 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建设水生生物保护区、海洋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