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 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 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 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 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继续实施“三 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 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等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春 建功行动。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 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