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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2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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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参加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笔试的考生,可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确认名单(附件1)查询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笔试排名。

  为做好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职位的考生(职位代码:01、02)。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范围的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确认方式

  现场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在13:30前到达现场。

  2.地点: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院路815号)。

  四、现场资格确认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或开放大学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特指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在2023年8月11日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2023年8月11日前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5.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在报考期间离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6.按照《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如报考者的父母、配偶担任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或者在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代码01)。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位代码01)的考生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附件3)。

  7.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放弃声明(附件4),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注:现场资格确认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复印齐全,现场提供。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1-87886991

  附件:

  1.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承诺书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hljlqzy.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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