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1)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事物是“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2.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3.方法论意义: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客观事物质变创造条件;坚持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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