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行测之常识判断每日一练: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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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商业营销,应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拒绝方式
B.个人信息和隐私有密切的关系,个人信息当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C.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目的
D.用户量巨大的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选项C中“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目的”表述过于绝对。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第2款规定,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A项正确。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B项正确。
D项:根据2021年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规定,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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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型反侦查行为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来隐藏自身、迷惑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三类:①栽赃嫁祸,通过将赃物、违禁品暗置别人处等方式来误导侦查方向;②主动报案,通过实施“贼喊捉贼”式的行为来蒙蔽侦查机关;③制造伪证,通过假人证、不知情的人或一些特定物品,制造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误导侦查视线的目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没有体现上述几类伪装型反侦查行为的是:
A.甲酒后与乙争吵并痛下杀手,事后甲主动报警,声称自己是目击证人
B.甲将乙杀害后,故意在网络上散布丙与乙不和的谣言,转移警方注意力
C.甲在作案后,拿走可以证明受害人乙身份的物品,隐藏其身份
D.甲作案后接受警方讯问时,拿出案发当日的火车票谎称自己当时正在火车上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非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犯罪行为人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来隐藏自身、迷惑侦查机关侦查活动;
②栽赃嫁祸,通过将赃物、违禁品暗置别人处等方式来误导侦查方向;
③主动报案,通过实施“贼喊捉贼”式的行为来蒙蔽侦查机关。
④制造伪证,通过假人证、不知情的人或一些特定物品,制造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误导侦查视线的目的。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主动报案“声称自己是目击证人”,符合③主动报案,通过实施“贼喊捉贼”式的行为来蒙蔽侦查机关,符合定义;
B项:“甲故意在网络上散布丙与乙不和的谣言,转移警方注意力”,这种行为属于制作假象混淆视听,符合④制造伪证,通过假人证、不知情的人或一些特定物品,制造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误导侦查视线的目的,符合定义;
C项:甲将能证明乙的身份事物藏起来,属于隐藏乙的身份,不符合①犯罪行为人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来隐藏自身、迷惑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不符合定义;
D项:甲作案后,用火车票证明自己在火车上,符合④制造伪证,通过假人证、不知情的人或一些特定物品,制造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或者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误导侦查视线的目的,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