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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151人公告

哈尔滨消防公众号 | 2025-03-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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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哈尔滨市社会化消防救援力量的补充提升,有效推动哈尔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情况,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

  招录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录和培训。

  一、招录岗位及任职条件

  1、招录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录岗位

  支队标准站消防战斗员岗位:36名

  支队标准站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0名

  大队小型站消防战斗员岗位:73名

  大队小型站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2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1.消防战斗员要求:哈尔滨市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年龄18-3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消防车驾驶员要求:哈尔滨市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年龄为25-45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辆驾驶证,能熟练驾驶大型车辆,大型车辆驾龄在2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具备履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重大疾病);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精索静脉曲张、强直性脊柱炎、心肌酶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扁平足、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或多处累加过10cm的文身、纹眉、文眼线、文唇均为体检不合格(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7.应聘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8.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逾期时间长、逾期次数多、呆账、高额负债、信用不良记录,不予录用。

  9.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未达到上岗标准,不予录用。

  10.三年内在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标准站、小型站离职的专职消防员,不予录用。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资信问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2、工作时间

  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专职消防员实行“上四休二”制度。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以及国家规定防疫相关要求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

  专职消防员,因其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决定其为不定时工作制。采取值班备勤工作方式,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急抢险等任务。值班备勤时虽然不能回家,但可以正常休息,并无工作或者学习、训练任务,不认定为工作时间,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需支付专职消防员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加班、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

  3、工作地点

  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哈尔滨市各区(县)下辖的标准站、小型站工作。

  4、福利待遇

  市标准站专职消防员经费由哈尔滨市财政局保障每人10.21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五险一金、商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等(商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为统一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发放给个人)。区县财政保障的小型站专职消防员经费参照标准站执行。

  劳动合同由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与专职消防员本人签订,试用期共6个月,其中试用期前3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消防战斗员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消防驾驶员4500+500(安全驾驶奖)(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福利包含:婚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5天年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00万商业意外险;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入职满一年发放专职消防员证件,乘坐公交地铁免费、部分景点优惠、机场火车站优先等。

  5、招录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报名有效期内启动招录计划,直至人员满编为止,报名人员将进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备选人员人才库,每次招录从人才库中择优挑选,并下发通知参加本轮考试。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0日起至 2025年3月14日止。

  2、报名通道:

  1)采取网上“哈尔滨消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步骤如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

  第二步识别出专职消防站岗位申请表后,保存下载按照要求填写;

  第三步:填写后发送至邮箱hrbxfzzxfyzlbm@163.com

  2)电话报名:18946106359

  (二)资格审核

  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由资格审查小组在学信教育网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学历,并对年龄、个人征信及报考驾驶员岗位B2以上类型的驾驶证进行审核。

  (三)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体能测试考核阶段。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的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及标准如下: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建设需要,通过心理测试考察应聘者反应、应变及抗压能力,体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况。通过专业心理测试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五)政治审查

  政审工作由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对外联络市局治安支队审查无犯罪证明情况,一旦确认政审不合格,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予以淘汰。

  (六)身体检查

  (1)根据体检通知在支队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外加精索静脉曲张、强直性脊柱炎、心肌酶项目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招录;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3)如出现体检(含检毒)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组织面试

  (1)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灭火救援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

  (2)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对应聘者进行岗位职责、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等内容释义宣讲。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入职动机及仪态仪表和心理健康情况。

  (八)驾驶员理论、实操考试

  科目一、B2类型车倒车入库、坡路启车、窄路掉头四项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合同签订与集中培训

  1.合同签订。招录过程的体能考核、心理测试、政治审查、身体检查、面试结束后,在“哈尔滨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最终,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2.集中培训。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期为45天,培训地点阿城培训基地,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十)考务与其他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渠道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接到招录相关信息。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本次招录工作唯一单位,负责组织此次项目有关招录、考务、合同签订、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意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6.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原文标题: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evFFqyPZYEdwgx3eP5_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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