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伊春考区)体能测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地点:伊春职业学院,考生由学校东门(高德地图)进入。
二、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伊春市需加试体能测评岗位,目前已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考生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组别及组内序号仅为体能测评当天集合时使用的临时编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按照填表须知(附件3)要求自行填写打印《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附件2),按照规定集合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上交统一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体能测评期间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4)考生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考生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5)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考生须自觉遵守体能测评有关纪律和规则要求,不得故意拉扯、击打、绊摔或干扰其他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发生过度身体接触,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认定后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或成绩,不予补测。
(7)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更换的,请见此公告后立即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因联系不畅而影响考试后续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在体能测评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成绩,未签字确认成绩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或成绩。
(9)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和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请各位考生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咨询电话:0458-3879828。
2-1. 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30岁含以下).xls
2-2. 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31岁含以上).xls
伊春公务员局
2025年4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伊春考区)体能测评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