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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双鸭山考区)开展体能测评通知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5-04-1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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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双鸭山考区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2025年度双鸭山市公检法司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需要加试体能测评,且已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

  请考生按照本人报考岗位和集合时间(附件1)到场集合。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评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集合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第二中学门前(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5年2月15日发布)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它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考生取得有效成绩后,不允许进行补测。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

  下载《公检法司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其中30岁(含)以下的考生(1994年5月1日(含)后出生)下载附件2;31岁(含)以上的考生(1994年4月30日(含)前出生)下载附件3,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完成的《公检法司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附件2或附件3;

  4.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5.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五、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凡存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将取消相关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考生携带的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测评、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三)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0469-4206657 16646933101 16646933102

  邮箱:mszgsc2025@126.com

  六、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在通过资格确认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附件:1. 体能测评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2. 公检法司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30周岁含以下)30周岁以下填写.xlsx

  3. 公检法司特殊职位体能测评表(31周岁含以上)31周岁及以上填写.xlsx

  4. 放弃体能测评承诺书.doc

  双鸭山市公务员局

  2025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双鸭山考区)开展体能测评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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