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齐齐哈尔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总工会拟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名额
市总工会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2021年市总工会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择优范围
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工作人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5.原则上报名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现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上述亲属户籍迁入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满3年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取得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作为计算年龄的时间节点)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文字材料综合工作经历。
(二)报名者与市总工会现职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不得报名,调入后将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日到2021年5月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者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总工会105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二胡同1号)。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在编在岗的报名者,原则上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qghzzb@126.com。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外在编在岗的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到现场报名的,经与市总工会电话沟通并获同意后,可以通过发送电子版材料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版材料需为全部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并于报名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并于发送邮件两日内向市总工会电话确认资格审核结果。
(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2021年度市总工会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有关亲属工作关系或户籍迁入时间等相关佐证(例如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证明等)。
6.与调入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52-2467626,0452-2467604。
五、资格审核
(一)市总工会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向报名者本人进行反馈。
(二)市总工会将建立报名者临时微信群,通过微信和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竞争择优。报名者需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市总工会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竞争择优
原则上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竞争择优采取两次择优的方式分步进行。
(一)一次择优。
一次择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参考人员排序,按择优调入人数与排序评价1:2的比例确定二次择优人选。若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二次择优人员数量。
(二)二次择优。
二次择优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工作适应度等。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调入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面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面试(面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受职级职数限制,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考察对象仅为一名。
七、组织考察
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侧重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过程中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名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或开展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择优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特殊情况,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面试(面谈)成绩依次递补。不宜进行递补的,经市总工会党组讨论决定,缩减调入名额。
八、确定调入人选、公示及调转
调入人选按其报名时的职务职级层次确定有关待遇。原任乡科级领导职务者,不兑现领导职务。原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者按二级主任科员调入;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者,按三级主任科员调入;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且没有职级者按四级主任科员调入。
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九、纪律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有关单位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择优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09。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市总工会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总工会研究决定。
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开调入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
2021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