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行政处罚法》等的有关规定,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第一,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三,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四,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第一,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
第三,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四,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