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依法管理、统筹协调、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相关部门职责。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全国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制度机制。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等工作。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服务保障机构,根据要求承担具体任务,提供相关延伸性、辅助性服务。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军队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