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七:军人保险的重要内容
(一)军人伤亡保险分类:分为死亡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
(二)军人伤亡保险费缴纳: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用。
(三)军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或者致残的,不享受军人保险待遇。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
规定的标准给予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按照缴费基数 11%(个人 6%,国家 5%)的规模,
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参照上年度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 60%)
2.医疗保险:个人按照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 1%的比例缴费,国家按照其缴纳的同等
数额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