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试题资料

首页 > 黑龙江成人学历考试 > 试题资料

2022自考00227《公司法》必备知识点3

黑龙江华图教育 | 2023-02-09 14:09

收藏

  1.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

  (1)对出资人的规定不同。

  (2)法律地位不同。

  (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2.法定资本制核心内容:

  (1)资本确定原则;

  (2)资本维持原则;

  (3)资本不变原则。

  3.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

  (1)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1)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2)投资主体的权利内容不同;

  (3)获得权利的对价形式不同;

  (4)发行时间上的差异。

  5.公司债与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与联系:

  (1)相同点:均以金钱给付作为借贷标的,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等。

  (2)不同点:

  ①债权主体不同:公司债的债权主体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债权人是相对稳定的,债权人也不得随意转让债权。

  ②债券凭证不同:公司债的债权凭证是公司债券,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债权凭证是借款合同。

  ③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及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债是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而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形成及处理依据主要是民法、合同法等一般法。

  6.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亏损(只能是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增加资本;

  7.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规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8.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

  (1)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经营策略或调整内部机构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2)因该外国公司本身解散而导致其分支机构的撤销。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无故歇业而被撤销。

↓↓↓↓2022年全国自学考试相关推荐↓↓↓↓
自学考试时间轴
新手指南
专升本
招生报考
2022自考
公告预约
自学加油包
报名入口

  》》》考前冲刺0元听课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