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安后勤保障类),其中:男性12人,女性7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友谊县户籍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已注册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身体有重大疾病者和有纹身人员。
9.其他不予从事该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28日
2024年7月01日—2024年7月0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民生大厦8楼806)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印到一张纸上1张)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印到一张纸上1张)
(3)近期1寸或2寸免冠照片(1张)
(4)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张)
(5)学信网学籍信息截图(1张)
(6)复员退伍军人证(复印件1张)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计,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以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取消笔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政审、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录用审批
1.严格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等方面,均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拟录人选。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上岗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签订协议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
3.由就业服务中心对招录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合同执行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月1750元发放(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报名联系电话:0469-5819706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7日
原文标题:友谊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ZOmXTcy5xnh8AhDLcbj_w